税费自查报告
在当下社会,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费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税费自查报告1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xx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 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xx,xx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xx,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xx,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xx,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xx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xx,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xx,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xx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税费自查报告2
根据xx市国税稽通(20xx)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二00三年十月,经营地址:XX县茅坪场镇白云村二组;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39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矿投资,农副产品购销,煤炭开采、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42052588XXXXXXXX。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xx年—20xx年为xx%,20xx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xx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06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xx、xx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初公司库存原煤806。xx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xx。xx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xx年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xx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xx)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xx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xx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2xx272吨,外购原煤470xx。34吨,销售原煤253968。xx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 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xx%,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xx年10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xx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xx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 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xx。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 6876334。67 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xx。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xx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20xx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xx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 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xx。xx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xx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20xx至20xx年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税费自查报告3
根据《xx稽查局关于对xx年重点税源企业分支机构开展税收自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公司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总会计师、财务部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按要求于xx年xx月xx日对20xx年至20xx年xx个年度各项税费申报和缴纳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我公司于xxx年x月xx日成立,经营范围:xxxxxxxxxx。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公司现有员工xxx人,其中总经理x人,常务副总经理x人,总会计师x人,财务部长x人。管理体制健全规范,财务核算规范。使用公司统一的财务软件—用友NC(版本Vx.xx),会计政策的选择(企业会计准则)
二、20xx年实际纳税情况
1、全年实现营业税及附加xxxx万元,其中:(1)营业税xxxx万元(服务业营业税xxxx万元、装卸搬运营业税xxxx万元);(2)城建税xxxx万元;(3)教育费附加xxxx万元;(4)地方教育费附加xxx万元。
2、全年实现其他税金xxxx万元,其中:(1)印花税xxxx万元;(2)房产税xxxx万元;(3)土地使用税xxxx万元;(4)车船使用税xxxx万元;(5)企业所得税xxx万元;(6)个人所得税xxxx万元。全年实现税费xxx万元。
三、20xx年实际纳税情况
1、全年实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xxx万元,其中:(1)增值税xxx万元(装卸搬运增值税);(2)营业税xxx万元(服务业营业税、装卸搬运营业税);(3)城建税xxx万元;(4)教育费附加xxx万元;(5)地方教育费附加xxx万元。
2、全年实现其他税金xxx万元,其中:(1)印花税xxx万元;(2)房产税xxx万元;(3)土地使用税xxx万元;(4)车船使用税xxx万元;(5)企业所得税xxx万元;(6)个人所得税x.xx万元。
3、20xx年x月xxxx市地方税务局对本单位20xx年度进行了稽查和纳税评估,补交了税款x.xx万元,明细如下:(1)印花税x.xx万元;(2)营业税x.xx万元;(3)城建税x.xx万元;(4)教育费附加x.xx万元;(5)地方教育费附加x.x万元;(6)价调金x.xx万元。(7)个人所得税x.xx万元。全年实现税费xxx.xx万元。
四、营改增情况
公司为“营改增”户,于20xx年x月xx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从20xx年x月x日起,将装卸搬运收入由“营业税”核算改为“增值税”核算。改为增值税的经营项目是:《装卸搬运》,该行业明细代码为xxxx,征收品目代码为xxxx、增值税适应税率为x%。
其中: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核算增值税的应税收入:装卸搬运收入xxx.xx万元,销项税xx.xx万元,进项税xx.xx万元,进项税转出x.xx万元,应(已)交增值税x.xx万元,期末留底税x.xx万元。(见附表一)
五、自查出的问题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对税务政策了解的不够透彻,20xx年多缴企业所得税xxx.xx万元。
由于我们严格执行税法规定,当地税务经常检查,我们本身业务水平有限,对税务等方面的政策理解不透彻,有些问题还没有自查出来。
税费自查报告4
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xx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综改办文件精神,我们对林业系统国有场圃所税费改革减收补助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林业系统四场一圃一所,土地总面积154991亩(国有场圃本身土地面积146868亩,不在税费改革范围的农村场带队土地面积8123亩),其中耕地面积11115亩(国有场圃本身耕地面积5455.6亩,不在税费改革范围的农村场带队耕地面积5659.4亩)。总人口475人(不含农村场带队人口3481人)。即:长山林场土地总面积35275亩(林场本身土地面积31505亩,农村场带队土地面积3770亩),其中耕地面积4352亩(林场本身耕地面积1438.1亩,农村场带队耕地面积2913.9亩)。总人口157人(不含农村场带队人口1875人);复兴林场土地总面积44378亩(林场本身土地面积42758亩,农村场带队土地面积1620亩),其中耕地面积2378亩(林场本身耕地面积1748亩,农村场带队耕地面积630亩)。总人口133人(不含农村场带队人口869人);半塔林场土地总面积48834亩(林场本身土地面积46534亩,农村场带队土地面积2300亩),其中耕地面积2310亩(林场本身耕地面积627.5亩,农村场带队耕地面积1682.5亩)。总人口74人(不含农村场带队人口380人);宝山林场土地总面积25714亩(林场本身土地面积25281亩,农村场带队土地面积433亩),其中耕地面积1444亩(林场本身耕地面积1011亩,农村场带队耕地面积433亩)。总人口42人(不含农村场带队人口313人);县苗圃土地总面积320亩,其中耕地面积306亩,人口51人;县林科所土地总面积470亩,其中耕地面积325亩,人口18人。
20xx年,全系统共有163个职工承包耕地面积4843.6亩,总上缴土地承包费640520元,类似乡镇五项统筹443803元,其中:长山林场40人承包土地面积1438.1亩,职工上缴土地承包费15100元,类似乡镇五项统筹15100元;复兴林场32人承包土地面积1748亩,职工上缴土地承包费209760元,类似乡镇五项统筹101015元;半塔林场10人承包土地面积627.5亩,职工上缴土地承包费75300元,类似乡镇五项统筹46000元;宝山林场21人承包土地面积495亩,职工上缴土地承包费56560元,类似乡镇五项统筹36788元;县苗圃45人承包土地面积222亩,职工上缴土地承包费66600元,类似乡镇五项统筹56000元;县林科所15人承包土地面积313亩,职工上缴土地承包费81300元,类似乡镇五项统筹53000元。
二、减收补助资金落实情况
上级分配全系统减收补助资金10万元,依据“农场间农工的减负水平大体均衡”的原则和单位具体情况,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方案,即:长山林场分配减收补助资金2.8万元;复兴林场分配减收补助资金3万元;半塔林场分配减收补助资金1.4万元;宝山林场分配减收补助资金1.2万元;县苗圃分配减收补助资金0.8万元;县林科所分配减收补助资金0.8万元。二是制定减收补助资金落实措施。三是各单位根据分配方案和落实措施,首先召开职工会或职代会,采取大多数职工认可的方式,按亩均减负办法,认真制定退还方案,即:长山林场亩均减负19.47元;复兴林场亩均减负17.16元;半塔林场亩均减负22元;宝山林场亩均减负24.24元;县苗圃亩均减负36元;县林科所亩均减负25.55元。其次张榜公布退还方案,编制到户退还登记簿,由领款人签字领取减负款。截止目前,10万元的减负资金已全部发到职工手中。第三降低土地承包费标准,即:从20xx年起,通过财政减收补助资金,降低职工土地承包费标准,做到降低标准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数额。长山林场全部取消年职工土地承包费151000元;复兴林场年降低职工土地承包费52440元,亩均减负30元;半塔林场年降低职工土地承包费20xx0元,亩均减负32元;宝山林场年降低职工土地承包费14850元,亩均减负30元;县苗圃年降低职工土地承包费8880元,亩均减负40元;县林科所年降低职工土地承包费9400元,亩均减负30元。合计降低职工土地承包费256650元。四是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并上报自查结果。
三、制定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
各单位初步制定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一是认真落实减收补助资金政策;二是清理和规范对职工的各项收费;三是建立职工减负的长效机制。同时,拟定改革配套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各级地方政府,逐步分离国有农场办社会的职能;二是积极推进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在继续维持现行管理体制的基础上,鼓励职工与单位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合作经营;三是积极推进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精简机构,提高管理效率,强化政务公开,压缩管理费用,降低管理成本,使税费改革真正为职工带来实惠。四是积极推进单位公益事业建设,一是争取上级财政扶持;二是争取各级政府支持;三是立足自我。加大林场公益事业投入,努力为职工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
四、存在问题
林业系统国有场圃所地处偏僻,自然、交通条件差,经济相对落后,职工收入较低,这是影响单位经济发展和职工增收的主要存在问题。解决存在问题,除要加强自身管理外,还需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多予关注,特别是得到上级财政的大力扶持,进一步加大职工减负和公益事业的投入,使国有场圃所以及职工尽早改变环境、走出困境。